天语A615官方的“300万拍照成像”只是噱头

出处:三原色的爱 作者:ftisland 时间:2008-07-23 09:12:18 点击:225

  我以前也干过卖手机这行,对手机销售的内部行情比较熟悉,但是2007年我买手机的经历,却让我非常气愤,最后我不得不诉诸市消委会来维护我的权益。

  2007年6月27日晚,我在市区蓬莱路某电讯行买了一部天语手机,当时,无论是店内的广告牌还是销售人员都宣称该款手机具备130万像素。当时我也没有多留意,回家后才发现机身显示只有30万像素。我认为我是被经销商给骗了,于是,拿手机到店面要求更换一台具备130万像素的手机,要与其店内广告牌上的信息相符。

  但是,当时商家给我的答复让人匪夷所思,说机身的像数虽不足但能照出130万像素手机一样的效果。协调未果,我只能交由市消委会调停。随后,我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形成文字诉诸市消委会,经过市消委会的协调,最后,商家给我换了一台130万像素的天语手机。这次的维权经历让我知道消费时不能单方面听信厂家、商家宣称的信息。

  关于这部手机的维权经历并没有结束,2008年1月底,我在使用这部手机的充电器时,充电器突然裂开成两半。我认为我是在正常使用范围内,所以我拿回该品牌手机的售后服务处要求给予处理,但工作人员表示,这种是人为损坏,不是他们的责任,不予更换。我只能把我的情况发到天语手机北京总部,可是该公司给我的回复却令我难以接受,该公司表示他们已授予江门维修点裁定产品是否更换的权力,即不予更换。

  经过我与商家、厂家的多次交涉,都得不到解决,后来,我只好自己花钱解决了,不过,通过这件事,我还是觉得消委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时应当增加第三方的公正裁判。商家在裁定时可能会存在维护自身利益的情况,这无可厚非,但专业裁决为什么就只在于厂家呢?消费者始终处于被动的地位,这样很吃亏,可以说是霸王条款。

  我感觉在手机消费领域还有许多陷阱,有时不能总依靠消委会出面解决,比如我这部手机,标价1400多元,经讲价最后成交为700多元,价格水分可想而知,一些不懂行情的消费者可能要吃大亏。另外,销售信息也有水分,比如使用说明书不够完善,致使损坏后无人买单,这些都是很值得关注的问题。

  通过我的这次维权经历,还让我发觉,个人投诉对经销商的触动很小,建议有关部门对于被多次投诉的一些商家进行公示,既让市民了解,对不良商家来说也是一个惩治。希望我的经历和建议得到行内人员的注意,让消费者买得放心,用得安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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