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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严格落实手足口病(EV71感染)防治措施、严明防疫纪律,安徽省阜阳市严肃查处一批违反防疫制度、防控不力责任人。(《人民日报》5月6日) 好不容易盼来了阜阳方面对违反防疫制度、防控不力责任人的查处,激动之余又感到失望——“严肃查处”的结果未免失之于轻。 先看责任人的行为和后果:第一类,“颍泉区邵营卫生院宋允信等人严重违反有关规定,截留收治病患儿童,没有及时将患儿转诊至县级以上医院救治,延误了患儿救治时间,导致患儿病情加重。”显然是为了留住病童,增加医院创收。第二类,“太和县三塔镇李陈村医生王东军宣扬注射他的免疫球蛋白即可预防EV71疫病,并违规为李陈村儿童注射免疫球蛋白17支,每支收费80元。”显然是利用疫情防治发大财。第三类,“三塔镇派到李陈村的包点干部不在岗,宣传明白卡只在沿路发放,存在死角,一些群众基本上不了解防控知识,造成乡村医生乘机谋利。”显然是作风飘浮图自在。 这三类责任人行为不同,目的各异,但三者性质却完全一样:都是对病患儿童生命的公然漠视,都是对防止EV71病毒疫情的传播、扩散工作的不负责任,都是把人民的生命、千家万户的幸福当儿戏。都是典型时间、典型环境中、典型事件中的玩忽职守。这哪里仅仅是“违反制度、防控不力”,这分明是对人民的犯罪。 再看处理结果:对第一类,“给予宋允信、李光明记大过处分,给予刘家俊撤销副院长职务处分”。 对第二类,“责令王东军退出收取的全部费用,并处以3倍罚款。” 第三类是擅自离岗的乡干部,竟然以“写出深刻检查”作为处理。 重症当用猛药。对防治疾病是这样,对处罚犯有大过、大错的责任人,也应这样。罚以当则,方能以儆效尤。截留病童,导致患儿病情加重,简直就是草菅人命,已经完全丧失了救死扶伤的良知。这样的医生、副院长完全应该清除出公职医生队伍。“记大过、撤职”就能完事?乘疫情防治之机高价卖药发大财的乡村医生,无异于图财害命,完全应该取消执业医生资格,岂能罚款了之?第三类的乡干部,严重玩忽职守,已经没有一丝一毫人民公仆的气味。是党员的,应该绳之以党纪,有领导职务的,应当坚决撤职,岂能以“写出深刻检查”代替党纪、政纪处分? 像阜阳这种水过地皮湿的处理,实在是为处罚而处罚,这种不能起震慑作用的处罚,罚又何益? 张心灵 ※※※※※※ 更多精彩请看→西陆社会 http://shehui.xilu.com/ |
